为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武穴人社聚焦“有人创业、有钱创业、有平台支撑创业”三个关键问题,推出了创业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税费减免等一揽子政策。
“六贴一惠”
申领对象及条件:创业前按规定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
补贴标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温馨提示:一次性创业补贴终身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得重复申报。
咨询科室:市创业指导中心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武穴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8493
申请对象及条件: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小微企业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金额: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都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温馨提示:个人、合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咨询科室:市创业指导中心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武穴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8493
申领条件: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2.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标准:企业缴纳社保费实际金额(不含个人部分)。
咨询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2号社区服务窗口(武穴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东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1533
申领条件:1.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对企业按规定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温馨提示:上述就业补贴(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咨询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4号就业服务窗口(武穴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东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1627
培训对象: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贫困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培训种类:1.艾灸师、叉车工、茶艺师、美容美发、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直播销售员、育婴师(月嫂)、中式面点、西式面点、插花员、大金板鸭制作师、办公文秘等就业技能培训及其他的创业培训。
咨询科室:市就业训练中心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6号培训服务窗口(武穴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东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8491
申请对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5年内返乡创业人员,可入驻武穴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3年内可免费享受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水电网络、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科技型项目可放宽毕业年限)
申领流程:申请人填写《入驻申请表》,提供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提交纸质版资料,进入项目评审环节,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参加线上或线下的项目路演评审会,择优确定入驻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缴纳固定资产保证金,办理入驻。
咨询科室:市创业指导中心
咨询地点:武穴市永宁大道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楼
(万居乐建材城内)
咨询电话:0713-6278493
受理条件: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持《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减免标准:按规定在3年内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
咨询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4号就业服务窗口(武穴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东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1627
“贷扶返降奖”
申请对象: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依法在湖北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正常运营半年及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在申请时限结束后,集中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人之前已获得“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或者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不予受理。
申报时间:每年1月5日至3月15日(每年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文件为准)
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咨询科室:市创业指导中心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武穴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8493
返还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返还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温馨提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武穴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1327
享受对象: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费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经办模式:单位无需提出申请,月度缴费申报时系统会自动按1%的费率核定。
温馨提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武穴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1327
申请对象:劳务品牌关联企业,正常经营3年以上,且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对应的劳务品牌已纳入省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具有较强带动就业创业效应等条件,可申请劳务品牌领军企业。
评定流程: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研究确定等5个环节开展。
奖补标准:获得省级劳务品牌领军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咨询科室:市就业训练中心
咨询地点:武穴市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一楼6号培训服务窗口(武穴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东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3-627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