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市公安局余川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违法行为人彭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最终难逃法网,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5月30日12时许,余川镇王宪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彭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受害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彭某某看到对方受伤,因惧怕承担医疗费用及赔偿责任,在明知发生事故且对方受伤的情况下,未履行报警、救助伤员等法定义务,直接驾车驶离现场,企图一走了之。

接警后,余川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全面开展走访摸排,并调取了沿线大量视频监控进行比对研判。通过连续细致的工作,警方成功锁定肇事三轮电动车及驾驶人彭某某的活动轨迹,并于6月15日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彭某某对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彭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违法行为人彭某某已被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加重事故损害后果,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因一时侥幸心理而选择逃逸,否则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来源丨平安武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