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长江云平台账号

惠民新政!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可申请集中照护服务

政府有兜底保障!

老人身体完全失能不能自理

子女亲属不在身边,无人照顾

经济条件困难请不起专人陪护

吃饭、洗漱都是问题

……

怎么办?


别怕!有民政部门兜底

老年生活有保障!








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开始启动啦!

图片





图片

    

日前,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

一、救助对象

图片
① 已纳入武穴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年满60周岁以上;
②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被评定为完全失能等级;
③ 自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图片

二、救助额度

图片

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各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市本年度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图片

三、申请流程

图片
① 自愿申请。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提出个人申请。
② 能力评估。各镇(街道)民政办将新增服务对象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依法组织开展评估,并反馈审批意见。
③ 申领救助。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资金申请审批表》,向属地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救助。
④ 审查核实。市民政局应对各镇(街道)民政办审核上报的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批。
经审核条件符合的,予以救助并确定救助金额,按月发放;条件不符合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⑤ 退出机制。救助对象经济、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或者引起救助金额调整的,根据最新审核情况及时停发救助或者调整救助金额。退出低保范围的,自低保取消下月起停发救助金。

图片

四、政策问答

图片
① 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否需要自费?
答:不需要。老年人能力鉴定由武穴市内各卫生医疗机构免费评估,无需申请人承担费用。
② 救助资金发到哪里?
答:救助金从申请人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30日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提出救助申请。经审核通过,于次月支付到申请人本人帐户。从次月起,由市民政局与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核对老人在院情况,确定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当月缴费情况后,根据最新审核情况及时发放救助金。
③ 老年人在托养期间生病住院的,诊疗费用如何界定?
答:集中照护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在机构托养期间生病住院的,养老机构不承担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

图片

五、咨询方式

图片
具体申请事宜,可咨询武穴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713-6395222。

图片

六、其他补贴政策小知识

图片
1.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
① 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对象:武穴市户籍、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属我市在册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
②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武穴市户籍、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经武穴市卫生医疗机构鉴定评估能力为“失能”的老年人。
2.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
所有补贴对象标准为100元/月/人。
备注: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和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同时满足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补贴。

图片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我们一直在努力!





来源/武穴市民政局


鄂ICP备18025580号-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