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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推介武穴典型经验做法


武穴:向诬告者“亮剑” 为发展清障护航

“经核查,陶某某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其行为已被公安机关认定构成诬告陷害,并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诬告陷害行为典型案例,其中武穴市纪委监委查处的陶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就是其中一例。


原来,2023年3月,陶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此陶某某一直不满。2025年2月,陶某某为发泄心中的怨气,捏造武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收受礼品和巨额现金的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接到举报后,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迅速成立专班,到武穴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企业实地走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经深入核查,确认陶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并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感谢组织查清事实,为我单位负责同志澄清正名,大家现在干劲更足了,今后我们将以更加拼搏的状态、更加担当的勇气,全力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为武穴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武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机关纪委委员桂喜尔感慨道。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干扰信访举报秩序,污染社会风气,更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今年以来,武穴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等机制,加强诬告陷害行为治理,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中,武穴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与组织人事、公安、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做好定期会商、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惩戒和结果反馈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武穴市纪委监委通过正面宣传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双管齐下”,及时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和信访举报流程,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武穴市纪委监委已先后为1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4起,持续释放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更好激励党员干部在全省支点建设中积极担当作为。




通讯员/杨阳 涂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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