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具有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详见《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附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已在武穴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根据岗位类别和报考情况,由武穴市引才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引进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3日17:30,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4.测试。根据引才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测试(含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测试内容及方式。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为3道题,答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武穴市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签订诚信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引进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武穴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引进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7.聘用和培养。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后,引才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设置了最低服务期(详见《岗位表》),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引进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引进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引进录用的人才,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对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引进录用的人才,可按照人才公寓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武穴市城区落户。引进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武穴市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一)本方案由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为确保引才工作质效,因无人报考或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核减、取消的岗位,在面试前和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合理调剂,调剂后的岗位情况在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公示;面试结束后,若个别急需紧缺岗位存在无入围考生的情况,可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在资格条件相同、考试内容相同的其他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进行合理调剂,已入围人员、主动放弃人员不参加调剂;调剂后的岗位情况,在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公示。
来源/中共武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