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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巡视巡察》刊登李新桥同志署名文章《高擎“利剑” 以高质量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湖北巡视巡察》2020年第九期发表市委书记李新桥同志署名文章《高擎“利剑” 以高质量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介绍了武穴市实现镇村两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经验。现全文转载,以飨读者。

高擎“利剑”   以高质量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李新桥

近年来,武穴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履责、全面诺责、守土尽责,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完成镇村两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率达到91%。

强化政治站位,始终突出政治属性

(一)明晰责任主体,压实政治责任

  市委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议程,列为市委党校主体班讲授内容,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使巡察真正成为市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2019年,先后15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划》,研究制定《武穴市委巡察组工作质效评估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工作规范。

  (二)理顺“三个关系”,聚焦政治巡察

  在工作实践中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理顺巡察与业务的关系。始终突出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坚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透过业务工作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政治上的差距,强化政治监督。二是理顺巡察与发展的关系。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并整改,更加有力地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更加有力保证党的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底,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理顺有形与有效的关系。在抓好常规有形巡察的同时,注重巡察的有效性。针对工作中和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和治理。

  (三)坚持人民立场,突出政治效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一是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巡察。把基层党建、扫黑除恶、整治农地非农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违”问题,市委及时启动专项巡察,有效遏制了全市违法建设现象。二是突出抓好脱贫攻坚。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慢的状况,市委启动专项巡察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黄冈市由一度倒数第一而跃居前茅。三是狠抓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如,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对60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查处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人员14人、终止候选人资格36人。

立足高标准建设,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

一是推行巡察工作流程模板。设计单机版巡察工作软件,将巡察办与巡察组工作分别按流程精细化、标准化,制作31项各类报告、表格等材料样本,精准整合到6个阶段33个环节中,推进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专项巡察。把牢政治巡察定位,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将“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及农地非农化等纳入巡察重点内容。严格落实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要求,坚持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因村施策,全力推进村级党组织巡察。及时开展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巡察,全面整治混凝土市场乱象;聚焦脱贫攻坚政治任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巡察;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矿产开发和“三违”治理两个领域的专项巡察,着力解决武穴市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建立巡察质效考评机制。制定《武穴市委巡察组工作质效评估办法(试行)》,将巡察工作任务量化、清单化,采取指标评分、领导打分、群众评议的方式,实行每轮巡察组工作质效排位。巡察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巡察组听取中期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工作进行把脉纠偏、解难鼓劲,传导工作压力,提升工作动力。

  四是严控移交问题线索质量。把问题线索质量作为考量巡察质效的关键指标。聚焦问题线索立案标准,强化问题线索质量管控,推行问题线索移交“三审制”,即组务会初审、巡察办会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着力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2019年第一轮常规巡察,巡察组拟向市纪委监委移交个人问题线索59条,经过严格会商会审后,向市纪委监委移交38条,主动核减35%。

强化工作举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打好组合拳。一是有序推进常规巡察。先后对12个镇(处)、34个市直单位、34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10轮常规巡察。二是扎实开展专项巡察。充分发挥专项巡察“专活准”的特点,围绕某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某个时期工作重点,不断深化专项巡察。如,针对行业领域问题,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矿产开发和“三违”治理等领域专项巡察;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了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专项巡察。

  (二)聚好联动力。一是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每轮巡察启动之前,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向市委巡察机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市委管理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二是创新“巡察+N”组合模式。每轮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和担当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五项工作同步进行检查,对需要进行审计的同步进行审计,实现队伍共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

  (三)把好质效关。一是健机构强队伍。市委巡察办核定编制15名,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1名;市委设立6个巡察组。建立了由18名曾经担任过镇(处)、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或长期从事纪检、党建等工作的正科级领导干部组成的巡察组组长库,按8个专业类别、从20个职能部门中选取共101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巡察干部人才库。二是实施“四级联审”。对巡察情况报告,由巡察组自审、巡察办初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委书记专题会成员终审,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实事求是报告问题。

强化整改落实,始终做到善作善成

(一)严实整改责任。一是实行联动负责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全面研究、分类处置。对被巡察党组织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督促镇(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联合整改,凝聚整改合力。二是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巡察工作推进大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化。三是实行层级反馈制。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集中反馈、向其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向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市领导专报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

  (二)严格督导督办。一是建立督查制度。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机制和巡察机构指导督导机制。二是拓展报告制度。即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在向市委巡察办报送的同时,同步报送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向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市领导报告。三是严格对账制度。对巡察整改情况,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对账,按职能职责严格把关,确认整改到位过关后销号,确保不虚一事、不落一件。自2016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发现面上问题1535个、党员干部个人问题线索321条。面上问题整改完成1409个,整改完成率91.79%;相关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1137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463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组织处理178人;市委对不适合原岗位工作的9名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整;挽回经济损失14369万元,退赔资金420余万元。

  (三)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完成一轮巡察、发现一类问题、开展一项整治、规范一套制度”的思路,市委先后组织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矿山行业税收、公职人员违规高息放贷获利问题等5个专项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共追责问责42人,95家单位主动清退或被收缴违纪违规资金1630万元;矿山行业税收突出问题专项清理追缴税收1554万元,并改进创新了税收征管方式;针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反馈人防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市政府出台《武穴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建立部门联动联审机制,有效堵塞制度漏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大起底、大督查、大整改。市委书记专题会在听取市委巡察组对市港航局巡察情况汇报后,迅速对市港航局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非法码头整治“雷霆行动”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湖北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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