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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大盗栽了!武穴警方巧破盗窃案

身着黑衣、脸戴口罩

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以为“全副武装”就抓不到?

不存在的!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伪装的再好也是徒劳

7月16日下午,田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老汪报警,称其去菜地种菜,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江堤上,等他忙完准备骑车回家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案发现场位置偏僻,属于监控盲区,缺少有效线索。针对此情况,办案民警扩大侦查范围,很快发现在案发时间段,有两名头面罩、驾乘两轮摩托车的可疑人员在现场出现。

获取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通过筛选比对,两名盗窃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其身份信息和落脚点也被民警锁定。

7月18日,办案民警先后将朱某、周某抓获。经审讯,朱某、周某交代了盗窃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事实。

经查,案发当天下午,朱某、周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江堤马口段,看到老汪停放在堤坝上的电动三轮车,于是心生贪念,趁机将电动三轮车偷走。

目前,朱某,周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 案 释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武穴公安将持续保持

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出重拳

主动出击、利剑出鞘

切实守护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丨平安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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