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的
工作提示函
武穴市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预付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提示函适用于在武穴市行政区域内经登记注册,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计划或者已向消费者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含实体卡、虚拟卡及各类储值凭证)的企业法人。
二、备案要求:企业自开展预付卡发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需向武穴市商务局提交备案申请,如实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发卡方案、资金管理措施等材料,完成备案手续。
三、合规义务:备案企业需严格遵守预付卡发行限额、资金存管、信息公示等规定,不得超出行业范围发卡,不得挪用预付资金,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使用规则、退款流程等关键信息。
四、法律责任: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或违规发卡的企业,将由商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办理渠道:
联系电话:0713-6285968
办理地址:武穴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请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上述要求,依法合规开展预付卡业务。商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武穴市商务局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