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寻求刺激,竟将手伸向他人晾晒在门口的私人衣物,最终该男子被民警查获,依法受到惩处。

11月27日17时许,梅川派出所接到居民吴女士的报警,她气愤地表示:“晾在家门口竹竿上的一条黑色打底裤被人偷了,实在太过分,请民警同志一定要严惩这种行为!”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和调取案发地周边视频监控,迅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陈某。
面对警方的侦查压力,12月8日,陈某主动前往梅川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经过。
经查明,11月27日下午15时许,陈某在外出闲逛时,为寻求心理刺激,一时冲动,将吴女士晾晒在门口的黑色打底裤偷走,后随手将衣物丢弃在附近的垃圾桶内。
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盗窃行为处罚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借此案例郑重提醒广大市民:盗窃行为的定性,并不仅仅以财物价值大小为标准。任何未经允许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均涉嫌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切勿因一时冲动、好奇或寻求刺激而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丨平安武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