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今年以来,武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案件过程中,对部分车辆予以依法扣留,目前仍有269辆车辆至今无人认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武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2025年1月1前扣留至今没有前来处理的车辆予以公告(详情附后),请车辆所有人、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车辆合法手续到武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联系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会同国资部门依法对车辆予以拍卖、报废或拆除。
联系人:朱警官:18986751187 李警官:18986751380
特此公告
武穴市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3日



























来源丨平安武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