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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男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被处罚!

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有些人竟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

一看吓一跳

再看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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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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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网民桂某抱着好玩的心理,在家中通过手机内的某APP,虚构事实发布了一条“武穴xx恶性杀人案件”的短视频。视频发布后,引发不明真相的群众关注和误解,在社会上造成恐慌,武穴网警随即对桂某展开调查。

8月28日,桂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普法宣传和教育,桂某删除相关信息,对其违法行为深表悔意。

桂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桂某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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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桂某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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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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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郑重提醒

1.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信息辨别能力,面对网络信息务必保持理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2.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平安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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