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小红色讲解员
“讲东坡诗词,做诗书少年”
讲读视频作品征集
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东坡文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动办、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市关工委、市新华书店面向全市未成年人开展2项征集活动。

一、活动组织

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动办、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市关工委、市新华书店
协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动办、文联、融媒体中心、关工委、新华书店

二、征集时间

2025年8月15日—10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
“小小红色讲解员”讲解视频作品

1.围绕发生在黄冈的革命历史故事、黄冈籍的革命历史人物、展陈在黄冈的革命历史文物等,联系自身实际,颂英雄、讲体会、谈打算。内容需真实、准确,健康向上,具有教育意义。
2.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国防教育基地(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或在红色景区景点等与讲解主题相契合的场所进行现场讲解,也可以在室内以PPT或短视频配合讲解,以单人或团队形式进行。声音洪亮,情感真挚,流畅自然。
3.视频画面清晰流畅,音质良好,无杂音、无抖动、无水印、无广告植入。时长不超过5分钟。配背景音乐和字幕。
4.横屏拍摄,格式为MP4,不低于1080P分辨率。建议用剪映软件制作,字幕采用剪映通用版本。
5.作品统一开场白为:大家好!我是小小红色讲解员XXX,我带来的作品是......(作品名)。
2
“讲东坡诗词、做诗书少年”讲读视频作品

1.讲读内容需为苏东坡在黄冈期间创作的关于黄冈的诗词作品,可以选择整首诗词或诗词片段进行诵读演绎。可以就某一首诗词的创作背景、作者心境、诗词含义及当代理解等进行讲述。
2.声音洪亮,情感真挚,表达流畅自然,能够传达出诗词的意境和情感。以单人或团队形式进行讲读。鼓励融入个人理解和创新元素,展现独特的艺术风格。
3.视频画面清晰流畅,音质良好,无杂音、无抖动、无水印、无广告植入。室内室外录制均可,录制环境优雅,简洁大方,符合诗词的意境。时长不超过5分钟。加入背景音乐和字幕。
4.横屏拍摄,格式为MP4,不低于1080P分辨率。建议用剪映软件制作,字幕采用剪映通用版本。
5.作品统一开场白为:大家好!“讲东坡诗词,做诗书少年”,我是讲读人XXX,我带来的作品是……(作品名)。

四、征集流程

1.广泛宣传。市、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动办、文联、融媒体中心、关工委、新华书店,通过新媒体宣传、阵地宣传、活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征集活动。
2.收集报送。市直单位作品由市文明办收集,各县(市、区)作品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收集。投稿时需报送视频作品、宣讲词(讲解词)和报名表。邮件命名格式为县市区名(市直单位名称)+姓名+作品标题。各县(市、区)文明办收集作品后报送市文明办。
3.遴选展播。市文明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收集作品分2批次遴选入围作品,在文明黄冈视频号进行展播,根据作品质量及社会影响,对以上2项征集各确定20个精品视频。(第一批次:9月30日前;第二批次:10月31日前)

五、入选激励

1.精品视频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学习强国湖北平台、湖北日报、湖北文明网等省级以上官方新媒体平台推荐展播。推送市内各景区景点、公园广场户外大屏刊播。
2.对精品视频颁发证书和精美纪念品。对选送单位设置组织奖。
3.对遴选入围作品,市、各县(市、区)开展有关活动时优先安排展演展播。主办方视情况组织开展征集作品现场交流活动。

六、有关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视频由作者本人实地拍摄或出镜。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组织单位拥有作品的宣传推广使用权。严禁用AI创作及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作品已在市级以上主流新媒体展播的,不重复报送。
3.凡投稿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征集活动各项要求,其他未明确事宜,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七、报送邮箱及联系方式


【 附件 】
“小小红色讲解员”视频作品征集报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

2.“讲东坡诗词,做诗书少年”讲读视频作品征集报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