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市公安局石佛寺派出所重拳出击,快速破获一起盗窃工地物资案件,以实际行动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7月28日8时许,石佛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农业产业园建设工地负责人报警,称其工地上的建筑钢材被偷。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摸排,发现工地附近的魏某春、魏某杰父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1日,办案民警将魏某春、魏某杰抓获,并在其家附近的鸡圈中查获被盗的镀锌方管12根。
经查,魏某春日常途经某农业产业园建设工地时发现,工地上堆满了建筑钢材,便想偷点钢材回家搭鸡棚,但想到钢材又太重一个人不易搬运,于是便叫来儿子魏某杰帮忙,父子俩连续多次将工地的钢材偷运回家。
目前,违法行为人魏某春、魏某杰因盗窃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丨平安武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