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在未开发开放区域
开展旅游、探险攀岩等活动的通告
当前正值暑期高温季节,个别人员擅自进入我镇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徒步、探险、露营、野泳等活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范围
1.未开发开放的山区、森林、峡谷等区域(包括横岗山景区未开发区域、百园山区、层峰山、灵山等);
2.水库、河道、渠道等水域及周边区域;
3.地质结构复杂、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风险区域;
4.通信信号盲区或应急救援难以到达的偏远地带;
5.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入的区域;
6.其他无安全设施、无明确管理标识的危险区域。
二、严格禁止行为
1.未经许可的登山、徒步、探险、攀岩、溯溪、露营、野炊等活动;
2.在河道、渠道、水库、池塘等水域游泳、戏水、垂钓、漂流等行为;
3.擅自开辟山路、破坏围栏或警示标识、搭建临时设施;
4.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特别提醒
1.横岗山等景区已开发开放区域,游客应在景区规定的游览路线和开放时间内活动;
2.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危险区域或水域活动;
3.各村(社区)、学校要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四、举报与监督
欢迎广大群众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3-6732326。对违反本通告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梅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