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淮滨县通报:近日,一名12岁女孩溺亡,7月6日打捞上岸。
■据极目新闻,7月7日下午,广西桂林阳朔漓江,两名男子结伴玩耍,一人溺水,另一人施救,两人均溺亡,分别为20岁、21岁。
■据极目新闻,7月7日下午,南宁邕江一桥南岸,一名年约18岁的男学生游玩时, 不慎失足滑入江水中溺亡。
岸上有两名同伴,其中一人看着男生落水,没有呼救。救援队问为何不呼救,回答,吓坏了,太紧张。
■据央视新闻,7月7日,在山东青岛海边,一名21岁女大学生在拍照时手机落水,在捡拾的过程中,被海浪卷入水中。
在附近摆摊卖玉米的58岁大姐跳海施救,借助别人扔来的救生圈,将女生救起。
女孩向其跪谢,说“第二次生命是大姨给的”。
■据南国早报,7月2日,在玉林北流市独石湖公园,几名小孩湖边戏水,其中一名男孩为了捡起掉入水中的鞋子,掉进湖中。
一年轻男子路过,抓起岸边的救生圈跳入水中,顺利将男孩托举回岸边。
安全提示:物品掉落水中,不要贸然捡拾,请他人帮忙,或放弃。
■据齐鲁壹点,7月5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小桂林景区,一名两岁儿童溺水,正在此旅游的多名青岛人将孩子捞起,实施心肺复苏,孩子获救。
当时孩子父母正在忙着搭帐篷,两岁儿童由更大的孩子看护。
安全提示:家长带着3个孩子在水边玩耍,心真大。看护不到位,是儿童溺水高发的重要原因。
■据红星新闻,7月5日晚,四川遂宁城区涪江边,一名12岁的男孩在江边嬉戏的时候,不慎掉入了江中。
一男子跳入水中将其救起。
■据极目新闻,7月4日下午,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鱼塘河,一女子落水,一名男子下水施救,撞到石头受伤,该男子另外两名朋友也下水施救。
该男子没有因为受伤上岸,而是继续向前游动,想继续救人,因体力不支溺亡。落水女子溺亡。
■据海峡都市报,7月3日,一名6岁男童在福州市晋安区鳝溪一水潭失联,其家人报警求助,救援队在潭底找到,已溺亡。
■据株洲消防信息,近日,一男孩一条腿被吸入泳池排水口,消防赶来救援,将孩子救出。
安全提示:泳池排水换水时,出水口有吸力;野外水域水下也会因为排水、开闸放水、旋涡等产生吸力。人游动的力量根本无法与吸力抗衡。
■7月2日,江苏三对母女共6名游客,大的孩子14岁,小的12岁,在四川阿坝九寨沟旅游,在租用一辆车前行中,疑似车辆躲避落石时失控坠河。
游客与司机共7人失联,先找到了两个孩子,已溺亡。
安全提示:汛期溺水等各类风险加大,出游一定注意安全。
■据极目新闻,7月1日,一名八岁女孩回外婆家过暑假,被一名邻居带到长江游泳。后女孩卷入旋涡溺亡。
不要自行或者伙伴相约到水域玩耍;野外水域危险多,不要野泳;水边玩耍时离开危险地点,避免失足落水;家长看好孩子,避免到危险区域。
暑期是孩子溺水高发期,增强安全意识,不要疏忽大意,不要让自己成为下一个案例。
珍爱生命 谨防溺水
一起跟着平安家园学习
防溺水核心关键点
为了守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必须牢记“六不”原则!
1. 不私自下水游泳——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因为危险往往在毫无防备中降临;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他们的陪伴是我们的安全屏障;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那些看似平静的水面下隐藏着致命危机;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面临什么;
6. 不擅自下水施救——盲目冲动只会让情况雪上加霜。
孩子若要游泳,应在家长带领下,去正规的游泳馆游泳。孩子游泳时,家长要全程照看。
1. 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 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如果溺水不要慌张,屏住呼吸,放松肢体。尽可能保持头向后仰、面部朝上的仰泳姿态,使口鼻露出水面,有节奏缓慢地呼吸。
家长监护到位,是预防孩子溺水的最佳武器!
1.知去向:孩子外出时,家长需明确其具体活动地点。
2.知同伴:了解孩子与谁同行,避免与无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结伴。
3.知内容:掌握孩子具体活动内容,严禁其参与河边玩水、捞鱼、游泳等一切高风险涉水行为。
4.知归时:约定孩子返回时间,超时未归需立即联系并寻找。
孩子由家中老人看护的,要和老人做好沟通,保持联系畅通,有事及时打电话,掌握好孩子的动向。
1. 天气再热,不随意到河塘去降温;
2. 水景再美,不轻易到水中去感受;
3.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来源丨校园安全频道、平安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