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防汛形势,按照《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6月18日12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水雨工情变化,滚动会商研判,强化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和应急抢险力量预置,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做好水库、塘堰、在建涉水工程、景区景点、高速公路和铁路重点路段安全度汛以及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特别要注意防范因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和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突出抓好中考期间各考点周边内涝处置、交通引导工作,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全省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