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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鄂退役军人发〔2025〕3号)的通知,武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或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武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武穴市刊江大道东408号)。(三)申报需提供材料:承训机构相关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清单,师资及管理人员名册、管理制度等;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并填写《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通过审核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认定,经公示无异议,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后纳入省级承训机构目录,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两年。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我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核实后确定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完成后,择优选取部分机构由武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约,并报送黄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武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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