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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港城 · 释法说理】无理“医闹”不可取 依法维权方可行

近年来,医闹事件的发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环境,相关部门对医闹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近日,一起医闹事件中的涉事人员被依法拘留,这一举措无疑对潜在的医闹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2024年12月20日上午九点,武穴市青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武穴市第一人民医院聚众闹事。接到警情后,民警潘文卓一行迅速抵达现场进行调查。



民警 潘文卓
经了解,刘某因不满人民医院的处理结果,于2024年12月20日九时许,组织多名家属,前往武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医闹。期间医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仍无改正,其行为严重扰乱医院的公共秩序。综上所述,刘某的行为已经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在经过民警普及法律和批评教育后,违法行为人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刘某
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万分懊悔,我因触国家法律规定被处罚,因此我希望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提醒广大群众,请大家引以为戒,遵守法律法规,要通过正常渠道行使权力。

医闹行为固然不可取,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患者以及其家属又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为此,青林派出所普法民警姚宏成为大家答疑解惑。



民警 姚宏成


发生医疗纠纷后,有以下3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患者或者其家属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自主自愿协商处理,寻求共识,达成和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调解: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进行受理,调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调解。
3、司法诉讼: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患者或医疗结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判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此提醒:
患者及其家属应保持冷静,理性处理,依法维权,切勿因情绪失控,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记者/徐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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