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人数为19人的普通客车内竟然挤了30人。昨日笔者从武穴警方获悉,9月2日下午,武穴交警依法查获一起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驾驶员被刑事拘留。这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武穴警方查处的第一例 “超员入刑”案。
9月2日13时20分,彭某驾驶鄂J457xx中型普通客车由武穴到童司牌,途经武穴市刊江大道与21号路交汇处,因载客超员,被执勤的交警现场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为19人,实际载客30人,超员载客11人。民警当即将乘客转运,依法将该车辆扣留调查,驾驶员彭某被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讯问。
经查实,该车为彭某所有,跑武穴到童司牌路线,彭某对其驾驶小型客车载客严重超员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彭某驾驶小型客车严重超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警方已对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彭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实施以来武穴交警查获的首例客车司机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案件,也是武穴市秋季交通整治活生生的宣传教材,在社会上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张剑 葛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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