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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电话卡获利,男子被拘留10日、罚款1500元
近日,一男子因买卖电话卡被武穴市公安局余川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7月11日下午,余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彭某(男,36岁)涉嫌非法买卖电话卡,于是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2024年5月,彭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对方以500元每张的价格求购手机卡。彭某虽然知道不能出卖手机卡,但见有利可图,还是将自己名下的三张手机卡和朋友(另案处理)的三张手机卡一起卖给了该网友,该网友支付给彭某3000元,彭某给了朋友1500元,自己获利1500元。后来,诈骗团伙用彭某出卖的手机卡接收诈骗资金8464元。

彭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电话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彭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彭某非法所得的150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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