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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刘桂超限检测站和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我市已在国道347刊江段建成刘桂超限检测站和超限检测防逃逸固定电子抓拍系统,主要用于对行经该路的货车超限超载及逃避监管行为实施称重检测,对货车不按交通导向标志标线行驶行为进行自动检测和抓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确保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启用刘桂超限检测站和电子抓拍系统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系统测试及启用时间
1.测试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启用时间:2024年6月1日零时起
二、抓拍系统点位设置
G347南德线K495+500处刘桂超限检测站旁
三、违法行为处罚
货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严禁超限超载运输,主动接受检测。违反以下行为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货车不按引导标志标线进站接受检测的记3分,处200元罚款;
2.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重的;
3.车辆载货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4.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5.闯卡拒检或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的;
6.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四、执行机构及联系方式
武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电话:0713-6391315
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话:0713-6250675
本通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武穴市交通运输局

武穴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0日




来源/武穴市交通运输局、武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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