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宗随意倾倒渣土案件时,当事人因为逃避处罚破坏执法设备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一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武山湖环湖大道路边一辆牌号为鄂ATJ37*牌号重型自卸货车满载着渣土正往路边的地里倾倒。执法人员依据程序随即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后用锁车器控制车辆固定证据。案件在办理中,驾驶员私自拆开锁车器驾车逃离现场。
接报案后,市公安局城警大队立即组建精干警力查处,后排查逃窜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查清该案。经询问,当事人廖某对偷倒渣土逃避处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廖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目前,该随意倾倒渣土案件正在办理中,由于当事人强行逃避执法性质恶劣,将面临顶格罚款处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或擅自处置渣土、建筑垃圾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还污染水源、降低空气质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丨武穴市城管会战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