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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零容忍” 莫让鱼钩触碰法网
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以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只要不被发现就没事,事实是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这不,武穴男子柯某就因多次在长江禁捕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13日15时许,武穴市公安局田镇派出所接到武穴市农业农村局移交的田镇街道居民柯某在长江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线索。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经查,3月12日晚19时,柯某独自一人使用路亚鱼竿、软尾筏竿、铅头钩等禁捕工具,在长江禁捕期非法捕捞水产品,后被渔政巡逻人员现场抓获。
经审讯,柯某交代了自2023年12月以来,他在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10余次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其家中还有未使用的捕鱼工具。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黄冈段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江段湖北省实施禁捕的决定》等规定,犯罪嫌疑人柯某非法捕捞的时间为禁渔期,其垂钓工具均为禁捕工具。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捕鱼工具均已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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