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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穴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的通告
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现将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全市居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要求。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要予以制止。请全市居民对“五个严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层建筑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住宅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武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丨武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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