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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三,大法寺派出所查处一名酒驾违法行为人
欢度春节期间,亲朋团聚,走亲访友,难免要推杯换盏,以酒助兴,但千万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让酒驾耽误了“团圆”。
2月12日,大法寺派出所在辖区重点道路郑席线阳城大道路段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为春节期间群众欢度佳节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14时许,民辅警巡查至大法寺镇红灯转盘路段处,发现一辆小型货车驾驶员神色紧张,眼神躲闪,其故意驾驶小型货车快速冲至一巷子口处后立即弃车溜进巷子内。民警见此情况立即上前围堵,将驾驶员李某光现场查获,经过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涉嫌酒驾。
李某光归案后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武穴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光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贰千元、驾照记12分处罚。

一、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二、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2.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来源丨微大法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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