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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拒执!武穴法院在行动(二)
为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武穴市人民法院自2023年10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用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实的行动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武穴市人民法院联合武穴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推出《“亮剑”拒执!武穴法院在行动》专栏,定期公布专项行动成果,发布典型案例,旨在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诚信守法、依法配合执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11月8日,武穴法院执行干警再次集结,尽锐出战,数辆警车从武穴法院鱼贯驶出,带着多件执行案件,奔赴不同目的地,为一整天的高强度执行工作拉开序幕。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来自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异地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拘留位于武穴市内的被执行人刘某。

执行局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安排好精干警力,由副局长吕晓斌亲自带队协助配合,迅速组织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在核对被执行人身份的过程中,执行干警组织双方人员现场进行调解,向被执行人讲明案件执行情况和不配合执行将采取的执行措施,以及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之下,被执行人当场前往银行取款履行还款义务。武穴法院执行局以“全国执行是一家”为工作初心,圆满协助兄弟法院完成执行任务,使得该案顺利执结。

因武穴法院执行局干警行动迅速,倾力协助,促使兄弟法院的异地执行能够顺利开展,得到了兄弟法院的“点赞”。兄弟法院执行干警对武穴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全力协助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表达了对武穴法院执行局办案高效的感激和认可。2015年4月,被告冯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蔡某借款12万元,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冯某未能还款并重新向原告出具借条,后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蔡某多次追讨未果于2023年5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冯某归还原告蔡某借款本息1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冯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数次传唤,冯某始终置若罔闻,未按法院通知接受询问。11月8日一早,执行局副局长吕晓斌等人前往大金镇,敲开冯某家门。睡眼惺忪的冯某一脸惊愕,冯某家人极力阻挠执行人员办案。在确保被执行人家人安全的前提下,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至大金法庭。经执行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冯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方案,并且写下了“悔过书”。
早在2002年针对原告蔡某与被告刘某关于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武穴法院就依据事实作出判决后,因被告刘某长期在外务工,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蔡某多次要求执行并数次上访。2023年11月8日下午,得知刘某已经回家的信息,执行干警迅速将刘某堵在家中,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刘某恶意躲避执行将对其进行拘留的法律后果。刚开始,刘某态度十分嚣张并声称:“你们不用拿这东西吓唬我!我又没有犯法!”于是,干警当即宣布对刘某实施拘留,并出示拘留决定书。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刘某刚才还嚣张的气焰立马消失不见,而后反复表示自己态度不好、做法不对,并当场履行欠款义务。尽管该案标的额仅三千余元,然而小标的却关乎大民生,同样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最直接体验,关乎法院执行质效提升和司法权威彰显。因此,无论何种执行案件,法院执行干警都会全力以赴,坚决捍卫胜诉群众合法利益。
下一步,武穴法院将继续高举执行利剑,提升执行质效,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用执行成效擦亮司法为民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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