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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车牌自用?武穴一驾驶员被扣12分罚款5000元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行证之一,用于区别不同机动车的身份,重要性不言而喻,总有人试图通过各种“掩耳盗铃”的方式来逃避违法行为的处罚。
10月23日上午10时许,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一位车主致电,反映其未到过武穴,但其车辆在武穴境内有违章记录,怀疑车牌被他人套用。接到报警后,武穴交警立即指派警力处置,经大数据研判分析,成功锁定套牌车辆。10月27日发现该车辆再次上道路行驶时,立即组织路面警力进行布控拦截,上午10时许,民警在武穴大道大剧院路段成功查获该套牌车辆。

据该车驾驶员宋某交代,10月中旬,其在某地下车库角落捡到一块车辆号牌,因自己购买的新车号牌还没到,为了方便进入小区内部停车场,便将该车牌安装到自己的车上,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执勤民警当场收缴了车牌,依法暂扣了违法车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对宋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扣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武穴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严于律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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