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长江云平台账号

血淋淋的教训!就发生在武穴,引以为戒!

长期以来,部分无牌电动三、四轮车深受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老年代步车”、“宝宝接送车”以及群众劳作使用的交通工具。但该类车辆既不能上牌、也不能购买保险、安全性能差,经常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等交通违法,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武穴交警发布3起电动三轮、四轮车事故案例,以此警示!

案例一

2023年4月9日09时30分许,张某超速驾驶鄂JD***9小型轿车,由松大线大坝村往松山咀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余川镇芦河村村委会路段时,遇对向郭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海宝”牌三轮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非法载客 4人,左转弯发生碰撞,造成非标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郭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三轮电动车乘坐人4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2年8月28日08时54分许,陶某超载驾驶鄂AC***7重型自卸货车沿明珠路南向北行驶,当车行至康万家游泳馆路段时与逆向行驶的郑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唯客”三轮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在东侧行车道上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郑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郑某经治疗无效于2022年10月17日死亡。

案例三

2022年9月22日16时34分许,阮某超速驾驶鄂J4***8大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由武穴大道东往西行驶,当车行至富桥小区路段,与北往南横过公路苏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驰悦牌”三轮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载王某在道路北侧发生碰撞,造成三轮电动车乘客王某受伤、三轮电动车驾驶人苏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一桩桩血淋淋的交通事故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远去,导致一个个本该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亟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此,武穴交警告诫广大群众,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避免对您和您的家人带来追悔莫及的伤害!

来源丨武穴交警



鄂ICP备18025580号-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