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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关于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些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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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参保职工身体比较健康,很少生病,因此个人账户积累较多,碰到家人生病且病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时候,家人的医药费就只能用现金支付,所以有些参保职工直接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给家人使用,然而,这样的操作方式是不符合医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的。

不过
现在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解决了参保群众的这个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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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呢?

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作为授权人,通过系统把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绑定为互济关系,在系统中确定为使用人。当参保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在住院治疗、门诊就医、药店购药时,若是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是没有余额,结算时,系统将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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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样才能绑定个人账户共济关系?

哪些情况下允许个人账户共济呢?


 一、首先要下载“湖北智慧医保”APP,并绑定共济关系。具体操作如下:

1、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授权人与使用人均须先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可在“湖北智慧医保”APP中依次点击“授权医保电子凭证”、“注册”、“去注册”,输入“验证码”、“手机号”、“手机验证码”,采集“密码”并“确认密码”后即可完成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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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号登录

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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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济账户授权

(1)在首页的“在线办理”模块—“账户共济”,进入后点击“共济账户授权”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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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书签订。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可点击“下一步”,手动输入申明内容或点击“一键填入”,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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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济账户绑定。输入使用人的证件号码,可选填使用人手机号,选择与授权人关系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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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保职工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参保职工可将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父母、配偶、子女等最多6名家庭成员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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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如何使用?

授权成功后,使用人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系统将随机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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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医保 黄冈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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