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叽郭祥村一处冒有浓烟,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烧焦气味,疑似有人在焚烧垃圾。考虑到周边都是枯枝杂草,天干物燥,大火借助风势,随时有扩大的危险,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投入灭火器开始扑火,由于火势太大,一个灭火器无法扑灭火势。相关负责人立即安排环卫雾炮车进行喷水压尘,防止空气污染。几分钟后,火势才得以被完全扑灭。
经调查,火情系当事人为图便利就地焚烧废弃橡胶履带垃圾所致。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告,当事人认识到在城区随意焚烧垃圾属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将明火扑灭,及时清理焚烧残渣。随后,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了其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当事人予以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小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应自觉遵纪守法,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杜绝焚烧垃圾现象的发生,有效保证良好空气质量。
来源丨机动快处大队、市“城管会战”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