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安委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对近期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特别是市、县相应启动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机制,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火灾的乡镇、村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市森防办对常宁市新河镇、三角塘镇2个乡镇实行红牌管理,对耒阳市新市镇、祁东县太和堂镇2个乡镇实行黄牌管理。
耒阳市森防指对小水镇、长坪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小水镇党委对福兴村支部书记龙某权停职处理,提请市纪委监委对该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刘某平,福兴村驻村干部钟某卫、李某华进行追责;责成长坪乡党委对长坪村支部书记黄某魁停职处理,提请市纪委监委对长坪村驻村干部蒋某权进行追责。
常宁市森防指对新河镇、三角塘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警示约谈;常宁市委对新河镇党委书记晏某辉、三角塘镇党委书记陈某宇予以停职,专抓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新河镇联点干部左某、贺某、王某宇、王某婷,三角塘镇联点干部谭某林,由乡镇党委拿出处理意见;对新河镇灯坪村支部书记雷某辉、新河镇五家围村支部书记雷某元、三角塘镇三角塘村支部书记占某国予以停职,专抓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新河镇护林员张某成、雷某雄,三角塘镇护林员占某华予以解聘。
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
从2021年1月15日起,所有乡镇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3起火情、火警、热点的或发生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火灾或发生超过12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乡镇,一律纳入重点乡镇管理。
在安全生产考核(森林防灭火)中,森林防灭火占比20%,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森林防灭火工作占比20%,并由森防指负责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森防指研究制定。
凡降为红牌管理的乡镇,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得提拔重用。凡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对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问责。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