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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市委2020年第二轮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11月24至26日,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组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法院、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横岗山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市水务有限公司、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民政局等11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愿明出席市公安局、市法院巡察反馈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参加各单位反馈会,11家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要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整改,做到“不落一件、不虚一事”。要注重标本兼治,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用好问责武器,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市公安局、市法院等11家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巡察整改工作表态,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实做细问题整改,以整改为契机,促进党员干部转作风、抓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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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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