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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 医保局:落实惠民政策 助力脱贫攻坚

近年来,市医保局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加大医保扶贫工作力度,一大批惠民、利民、便民的新政策、新措施相继出台,从制度上织密了全民医保网,有效缓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负担,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日前,市医保局负责人来到花桥镇团山河村贫困户刘德贵老人家里,详细了解各项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去年3月,刘德贵老人被诊断出了肺癌中晚期,在进行了1年多的治疗后,老人病情得到明显控制。

患者 刘德贵:去年3月份就开始诊疗,一起用了40多万元,现在政策好,报销了30多万元,现在还可以办慢性病救助。

其实像刘德贵老人这样大病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并不在少数,目前,全市精准扶贫医保系统内标识有60209人均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红十字会医院院长 吴天成:今年以来,我院共为835名农村贫困患者提供住院诊疗,医药费用总计220余万元,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补偿199.2万元。

同时,市医保局还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工作,消除了“手工报账”和“群众跑腿”,并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打造功能完备的经办服务平台,为参保人员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这既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也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使他们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均成: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60209人,按政策做到了应保尽保。精准扶贫户住院共13052人次,总费用6706.53万元,实际报销6086.18万元,报销比例为90.75%,保障了贫困群众群体没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下一步我局继续助力脱贫攻坚,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按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医疗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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