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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启动调整!事关你的公积金缴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和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全会关于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事项的审定意见,我市将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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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5%-12%。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结合财政和人社部门规范工资津补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测算方式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据实测算、申报、审批,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个人月扣缴额相等。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全会审定,2026年度我市单位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033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884元(单边),下限为180元(单边);新市民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下限可以执行100元缴存标准(单边)。中央、省驻黄单位(工资由中央、省级统筹)缴存基数上限,可参照武汉市标准执行。各单位须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超标准缴存。


2026年6月30日前,我市各缴存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上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有暂存款的缴存单位须对暂存款进行核对、清理。确因经济困难要求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缴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并依照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办理。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应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完成。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开通了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通过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大厅直接提取《黄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审核表》(含电子章)后打印报送,未开通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在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表格(网址:http://gjj.hg.gov.cn)后进行填报。

来源丨黄冈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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