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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两违”管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两违”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我市“两违”治理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管控范围与对象

(一)管控范围:武穴街道、刊江街道全域。

(二)管控对象:本通告所称“两违”行为包括:

1.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

2.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行为;

3. 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强化管控措施与要求

(一)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二)加强源头巡查管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及各街道办事处,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动态巡查。同时,鼓励广大市民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两违”行为进行举报,共同参与监督。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党员干部参与、纵容、包庇“两违”行为或监管不力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举报电话

0713-6278110

特此通告。

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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