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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涉事店主被拘留
近日,武穴市公安局石佛寺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辖区群众身边隐患。
8月14日,武穴市公安局石佛寺派出在本辖区开展摸排检查时,在某民房内发现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民警当即联系屋主夏某到场配合检查,现场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209件。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第一时间对该批非法存储的烟花予以扣押并转移。
经查,夏某在石佛寺街经营一家烟酒副食店,2025年3月,夏某为提高营业额,在一外地人手中购买了两百多件烟花爆竹用于售卖。由于所购烟花太多,夏某便将大部分烟花储存在自己的一处民房内。但该民房位于人口密集的居民区附近,且民房内没有任何消防措施,根本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夏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不同于普通商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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