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长江云平台账号
全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开门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22日,全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开门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书记、市长查俊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教育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在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快起来、措施上严起来,在强化认识、深化学习、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上再用力,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近期,中央和省委、黄冈市委对抓深抓实学习教育进行再部署、再调度、再强化,体现了中央对学习教育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学习教育“不是要过关,而是要过硬”的强烈信号。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紧抓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黄冈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在深化学习上再用力。要及时跟进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规定的相关文件和最新工作要求,当前重点抓好“3+1+3+1”方面内容的学习,切实把新精神新要求领会深、把握准、落实好。要带着问题学,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系统学习中央和省、市最新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让党员干部从中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要转变方式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规定的学习内容、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大别山精神等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继承好、弘扬好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要在查摆问题上再用力。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前期查摆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深入对照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深挖细查,确保找准找实。要做实问题清单,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精神,对照2个问题清单28种情形、基层“四风”10种隐形变异表现、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对照中央和省级、黄冈市级层面近期通报的典型问题,结合巡视巡察、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扫黑除恶等工作,坚持组织查摆与个人查摆有机结合,在工作作风、解决问题上实打实、点对点查摆问题,确保查摆问题不“缩水”、不“打折”。要落实提级审校把关,建立审核抽查机制,对查摆问题质量不高的要点对点纠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在整改整治上再用力。各地各部门要对查摆的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务实举措,响鼓重锤,猛药去疴,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台账管理,统筹推进中央和省级确定的13项整治任务以及黄冈市级层面新增的26项问题清单,重点对照黄冈市级层面纳入“十大集中攻坚行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对本级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进行认真梳理,切实把整治台账做实做细做准。要推进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销号制度,对纳入整治台账的问题,要制定可操作性、可评估、能见效的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严防纸面整改、虚假整改。要坚持开门整改,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整治进展成效。要在建章立制上再用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化风成俗。要深化以案促治,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对多点发生的问题要深入研究规律,深挖问题本质和产生根源,推动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要狠抓制度执行,严肃查处、定期通报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在压实责任上再用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把各项工作抓扎实、抓深入、抓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名公职人员。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级督导组、纪委监委要加强工作提示、工作指导和督办督导,督促各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抓实集中整治、纠治违规吃喝。对学习教育不认真、走过场、搞形式的,要及时提醒、约谈,督促“返工”、“补课”;对顶风作案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动真格、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委最新通报精神和黄冈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开门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光华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田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晓燕,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回督导组全体成员,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设分会场,各镇(街道)驻点市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镇(街道)国家干部、镇(街道)直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直单位重要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各学校、医院(卫生院)班子成员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鄂ICP备18025580号-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