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博取流量
有些人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
再看是造谣
近期
武穴警方
查处两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全力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01
陈某散布网络悔辱案
2025年4月25日,花桥镇网民陈某在某平台发布10余条视频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花桥派出所联合局相关部门迅速进行核查。经查,陈某因怀疑其男友与许某相好,心生不满,便在网上辱骂许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民警对陈某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同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02
陈某散布网络谣言案
6月7日,武穴龙坪镇网民陈某在某平台一个有关某某大麻花的视频下评论:“某某大麻花在黄冈市武穴市搞了5个孩子藏车底没有被查处,证明他们搞孩子无罪,所以造成他们搞孩子越来越嚣张跋扈,搞孩子是他们的产业”,引起广泛关注,6月9日,陈某主动到龙坪派出所投案。经查,陈某为了博人眼球,于是在评论区捏造事实评论,引起群众恐慌。陈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武穴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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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武穴警方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