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长江云平台账号

新电池肯定安全?整个家被烧……

近日

江西九江
一男子买了块新的锂电池带回家
充电时电池突然冒烟起火
当地消防接警后迅速到场成功扑救

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看到家中天花板都被烧毁

屋内黢黑一片狼藉

户主在旁痛心说道:

“以为是新的肯定安全…”

图片

图片

小编想说:

“甭管你的锂电池新旧,

通通不能带回家!”

👇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
2023年
全国共接报
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相比2022年上升17.4%
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
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
而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
致人伤亡案例
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存放、充电

引发火灾的案例数不胜数

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甚至判刑

案例一

2024年4月6日22时许,周某在北京市某区某号家中,在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大量浓烟,灭火后由消防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其中被害人郭某和黄某经抢救无效已于当日死亡,被害人陈某经诊断为吸入性损伤(重度)、全身多处烧伤、一氧化碳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认定,本次事故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北京市两级法院审查认定: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周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案例二

图片

2024年2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一高层住宅小区27楼起火。经查,火灾为该层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家中客厅充电时突发故障所致。

据悉,当事人2021年7月在网店“致跑王工厂自营店”购买了涉事的英格威品牌电动自行车及原装锂电池,并按照交管部门要求正常上牌,期间未对电池进行过违规改装。

通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小编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禁止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来源/中国消防、湖北消防、随州消防


鄂ICP备18025580号-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