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燃气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八、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涉燃气以上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一切从事涉燃气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十、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燃气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线索举报方式
来访或来信:武穴市公安局森警大队、各派出所
举报电话:110、0713-6271110
王警官 18986751638
向警官 18986751446
武穴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3日
来源丨平安武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