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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五例消费维权案例!与你的健康、钱包、个人信息…都有关!



武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消费维权类)





典型案例一:

程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

得到保护的权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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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收到北川路某手机店做免费领礼品活动的电话,怀疑其身份信息遭到泄露。经查,程某等人在未征得机主同意和未经授权情况下通过拨打武穴移动号段133871****、1562322****、1734051****……等人的电话,通知机主可以来免费领取礼品,从而推销学习机。

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属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责令程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武穴某物业公司强制消费者

购买其提供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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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6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武穴某物业公司强制小区业主购买燃气报警器。经查,武穴市某物业公司向武穴市某小区住户收取燃气报警器,该小区住户缴清燃气报警器费用后,由该物业公司开具收据,小区住户凭借收据方可到燃气公司办理燃气通气手续。物业公司收取燃气报警器费用与燃气报警器提供者的费用差价为70元,此项手续费已陆续退还给业主。

武穴某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商品的情形。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物业公司不得强制要求小区住户购买燃气报警器及燃气保险,并作出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武穴某普拉提生活馆利用格式条款

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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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于2022年10月19日在武穴市某普拉提生活馆签订《某瑜伽普拉提入会申请表》及《某瑜伽普拉提会籍合约》,以3980元的年卡费用购买普拉提小课30节。消费者上了16节普拉提小课后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因此要求其退还剩余14节普拉提小课费用,该瑜伽馆依据消费者签订的申请表、合约中载明的限制消费者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予退还。现场调解消费者的投诉,该瑜伽馆退还了投诉人1857元。

该瑜伽馆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瑜伽馆不得再在经营中使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约》,并作出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武穴商贸城在有奖销售前

未明确公布中奖概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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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武穴市面上销售的一款枸杞槟榔外包装上虚标中奖率。经查,武穴市某商贸城销售的枸杞槟榔实际中奖率均为40%。为提升枸杞槟榔在武穴地区销量,武穴市某商贸城通过第三方广告公司制作了3万个“50%再来一包”的不干胶标签,用于粘贴在中奖率40%的枸杞槟榔外包装上。

武穴市某商贸城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对在有奖销售前未明确公布中奖概率情形。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商贸城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武穴市某家电商行销售不合格热水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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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6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魏某投诉,称在冯某处购买安装的家用供热燃气快速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经检验,该热水器不合格。后经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消费者与商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商行立即退赔医药费及退还热水器货款。

 武穴市某家电商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不得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0元和罚款461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武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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