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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拒执!武穴法院在行动(七)

编者按

为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武穴市人民法院自2023年10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用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实的行动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武穴市人民法院联合武穴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推出《“亮剑”拒执!武穴法院在行动专栏,定期公布专项行动成果,发布典型案例,旨在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诚信守法、依法配合执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诉前调解+执前评估”,用最短时间实现债权

——武穴法院涉金融执行案件再结硕果




武穴某银行与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武穴市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8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次日双方当事人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武穴法院经审查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并作出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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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某、张某未按调解协议规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武穴某银行遂向武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某、张某共同返还借款本金6900万元,支付利息2484.2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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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法院收到武穴某银行提交的执行申请,经研究并征得借贷双方同意后于9月12日对该案启动执前调解程序,先行启动对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24间总面积为11622.76㎡的商铺予以评估。9月27日,上述不动产估价结果为人民币9036.3万元。因武穴某银行与武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达成执前和解统一意见,案件立案执行并依据评估结果裁定拍卖涉案商铺。涉案商铺两次拍卖流拍后,武穴某银行于11月27日向法院出具结案手续,以流拍价7300万元接收该24间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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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某银行从诉讼主张、申请执行到债权实现,整个过程不到3个月,武穴法院以“诉前调解+执前评估”的方式,用最短的时间让当事人完成“法院之旅”,顺利实现权利,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下一步,武穴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拓宽执前和解范围,进一步用活用足执行措施,持续优化武穴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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