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相关部署,依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及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黄冈市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黄卫发〔2023〕7号)的文件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我市专项治理涉及内容和受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二)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四)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五)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六)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