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黄冈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2年11月28日开始,用1个月左右时间,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妇联、市委党校、市委老干部局、市档案馆、市科协、市残联、市文联、市司法局、团市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问题以及换届后党组织持续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发现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受理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