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能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九江海事局关于做好2022年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近日,九江武穴海事处对辖区内航运公司开展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
10月26日上午,九江武穴海事处检查组以“不打招呼,直接检查”的形式,前往辖区航运公司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查看文件、查看台账、询问相关负责人的形式,检查航运公司:是否制定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推进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的推进计划,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是否组织自身培训,是否将《安全生产法》、《指导意见》、典型事故案例纳入教育培训计划;检查航运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决策人情况,是否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只管生产经营、不管生产安全”或“幕后操控”;是否建立航运公司负责人“两讲四查”机制和相关落实情况;以及《航运公司监督检查方案》十项重点内容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结果总体较好,针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组已逐条记录,并一一对应向航运公司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航运公司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过程中检查组向航运公司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职责流程和台账记录;二是要求公司人员强化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参照体系公司规范自身经营,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并进行反馈;三是当前长江航运面临诸多挑战,希望航运公司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海事部门将尽最大努力,与航运企业携手共度难关。
九江武穴海事处将继续强化航运企业监管,帮助指导辖区航运企业健康发展,为长江经济带优质、绿色发展贡献武穴海事力量。(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