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长江云平台账号

请转发!致全市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图片






致全市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青山不老树为本,绿水长流林是源。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保护好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市出现高温干旱少雨的极端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现特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率先示范,从我做起。家长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遵守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在野外烧烤和野外玩火、用火,不在林区中乱丢烟蒂、火种等规定;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亲子出游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支持并协助孩子做好森林防火劝导,重点教育孩子做到“五不”:一是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二是不在野外烧荒点火取暖;三是不乱烧田草、秸秆、枯叶枯木、纸屑;四是不在山林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五是不在野外明火烧烤、野炊。


三、培养习惯,从小做起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请家长们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武穴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3日





延伸阅读
↓ ↓ 

引发山火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将被追责

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图片
图片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

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绝大部分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起
你烧掉的不仅是火苗
而是你和家人的未来
引发森林火灾
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


图片

武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713-6580672
0713-6580678
图片
来源/武穴教育、武穴市融媒体中心

鄂ICP备18025580号-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