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
关于对纳税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徐灿华等2户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车船税纳税申报,报送相关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逾期未申报车船税纳税人公告送达名单》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逾期未申报车船税纳税人公告送达名单
附件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武穴税限改【2022】1103号
徐灿华等2户纳税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车船税纳税申报,报送相关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限你(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地址:武穴市刊江大道东城区1号行政中心负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相关纳税资料。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黄冈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武穴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1日

来源丨武穴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