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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解读|科经篇
为扎实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推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利企惠民,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确保惠企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落地,真正发挥助企纾困的关键作用,武穴发布推出“惠企政策解读”专栏报道,敬请关注。
政策摘要:一、在沪深北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本地企业,按照证监局辅导备案、交易所或证监会受理首发上市申请、首发上市成功三个阶段,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发上市成功,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我市的本地企业,一次性给予400万元资金奖励。不同阶段的上市资金奖励,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二、在新三板挂牌的本地企业,按照基础层挂牌、创新层挂牌两个阶段,分别给予40万元、60万元资金奖励。若企业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不同阶段的挂牌资金奖励,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本文件规定自2022年5月25日起执行。文件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冈市激励企业上市政策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18号)。
政策摘要: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
政策摘要: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
政策摘要:对获得国家、省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
政策摘要:对被认定为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8号)。政策摘要:对被认定为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试验工厂,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文件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8号)。
政策摘要: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黄冈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黄冈市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对专利在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成果登记的,每项给予2万元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补贴奖励不超过3项。对企业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标准购买科技成果的,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交易额的30%对受让企业予以补贴,单项成果转化最高补贴不超过30元。鼓励研制新(兽)药,对获批国家创新型新药、改良型新药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批国家一类、二类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对聘用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业,聘用期满二年的,经考核达到绩效标准的,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年对全市在科技创新方面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1万元奖励。对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每新“进规”1家工业企业,奖励18万元。“进规”当年兑现11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企业成长工程服务建设;“进规”满2年且未退规的,兑现剩余7万元。对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后,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15%以上增速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对年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政策摘要:1.技术改造类:支持方式。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2.贷款贴息项目:支持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可连续贴息三年。3.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方式。具体项目指南和申报要求另行发布。对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4.创新平台项目:支持方式。优先支持具有公共性、服务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平台项目,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自建自用平台,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总投资10%比例支持;对企业自建并可服务于全行业发展,每年服务同类企业个数10家以上的,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总投资不超过20%比例支持。5.数字产业化项目:支持方式。对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出研发费用的8%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6.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支持方式。对2021年以来,新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按装备购置单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期付款、设备租赁等费用不计算在内。7.诊断服务项目:支持标准。根据2021年技改诊断服务对接情况,按照实际完成的有效诊断项目数量,对服务机构按每完成一个项目对接3万元标准予以补贴,单个服务机构最高补贴200万元。8.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上,每年度支持的范围和标准需视上年度总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022年尚未确定。为加速资金拨付进度,先行参照2021年度支持的范围和标准受理。各级经信部门根据省经信厅反馈的名单,进一步核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后进行推荐申报,确定本年度支持范围和标准后再拨付奖励资金。9.晋级提能项目:支持范围。对实施技术改造后,2021年以来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奖励给所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占比不少于50%。10.数字经济项目:先行参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5G宏基站建设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规划函〔2021〕212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数字经济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规划函〔2021〕221号)有关内容和要求执行。有效建设期限顺延一年,将省铁塔公司纳入“5G宏基站”补贴范围,具体政策要求另行通知。文件依据: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鄂经信规划函〔2021〕295号)。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武穴市企业项目可推荐上报参与竞争。政策摘要:对当期完成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且生产性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8%、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本级财政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当年度已经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本级财政不再奖励。
文件依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9号)。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武穴市企业
责任单位:武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股室:产业发展股
联系人:张胜贵
联系方式:0713-6586102
武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713-658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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