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4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当前,首都疫情防控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同心抗疫,但仍有一些单位、个人落实“四方责任”不力,甚至故意违反防控政策、突破法律底线,加剧了病毒传播扩散风险。
主要违法犯罪事实:
一是明知属于封控地区风险人员,隐瞒行程前往他处居住。2021年9月以来,刘某某带领所辖工人共同租住在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5月4日6时,刘某某组织24名工人前往海淀区某工地施工。9时许,刘某某得知吴庄村被封控,与其上级负责人邹某(男,30岁)商议后,带领工人前往海淀区金泰之家酒店西直门店,隐瞒封控地区行程、并作出虚假承诺,于18时入住该酒店。
三是多次跨区活动,造成疫情扩散传播重大风险。刘某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来自封控地区、健康宝弹窗、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况下,6日、7日,多次在大兴区枣林村及周边购物、加油;7日,刘某某又前往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附近租房,未果后,带领工人于12时入住海淀区福华鸿源酒店;8日,刘某某再次前往岳各庄批发市场多个摊位购物。9日,刘某某等人核酸检测阳性,后被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