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农民朋友及所有农业普查对象:
您好!
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农业普查,可以全面摸清我市农业家底,系统总结和评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全面掌握“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信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最基本的依据,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从2017年1月1日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提前整理好户籍簿、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证、林权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单位)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家庭外出人员情况,做好普查登记准备。
农业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为农业普查工作取得成功做出贡献。
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农业普查需要您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武穴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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